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旨在吸引全球高水平国际学生,培养国际专业领军人才,全面促进高校“双一流”建设,为国家战略与高校国际化协同发展提供人才保障。2023年贵州民族大学“高水平研究生”项目开学时间为2023年9月,硕士学习年限为3年,博士生学习年限为4年。
一、项目简介:
1、招生层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招生类别:新生
3、招生专业:详见2023年贵州民族大学来华留学生招生简章
4、授课语言:汉语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在华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具体资助标准见《中国政府奖学金招生简章》:https://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122933.html
三、申请人条件
1、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
2、学历和年龄要求
①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一般不超过35 周岁;
②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0 周岁;
③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国家留学基金委和2023贵州民族大学来华留学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清单见后)
四、申请流程
1、 申请人须在2023 年2月26日之前登录 “贵州民族大学国际学生申请系统”( 下称 “学校系统” ,网址:gzmu.at0086.cn/student) ,完成线上申请, 上传所需申请材料 ;
2、 学校审核材料、安排考核;对获得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学校为其出具《预录取通知书》;
3、 拿到《预录取通知书》的申请人须仔细阅读《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流程》后,在2023年3月12日之前登录 “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 ( 下称 “中政奖系统” ,网址: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 ,在线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所需申请材料;本项目种类为 “B 类” ,我校受理机构代码为10672 。国家留学基金委仅受理承担自主招生项目的高校推荐人选的申请,不受理学生个人的直接申请。
4、学校对已在中政奖系统提交奖学金申请的学生进行综合考评,确定推荐名单 (最多10人) 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5、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最终奖学金录取人选后,由学校将录取通知及材料发送至申请人。
五、申请材料清单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及我校对本项目申请材料的要求,请参照以下清单准备申请材料。
下列材料具体要求除特殊说明外,均参照我校同一年度的招生简章 |
序 号 |
材料(含特殊说明) |
上传至 我校系 统 |
上传至 中政奖 系统 |
1 |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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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贵州民族大学国际学生来华学习申请表》 |
系统自 动生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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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届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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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学习成绩单 申请人须提交自本科阶段起的全部学习成绩单,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非百分制的成绩单应包含成绩注释页。成绩单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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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护照个人信息页及签证页(申请人须提交有效期晚于2023年12月本人普通护照的首页清晰扫描件,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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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推荐信 须提交两封教授或副教授签名的推荐信。内容应包含以下内容的评价: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学生综合能力及未来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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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个人陈述及学习计划 申请中文硕博项目的申请人,用中文书写:申请全 英文硕士项目的申请人,用英文书写。内容应包括个人经历、学术成果、研究计划、毕业后职业规划等。 拟攻读硕士学位者个人陈述不少于1000字。拟攻读博士学位者个人陈述不少于1500字,且末尾须由中方导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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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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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语言能力证明(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且与相应中文水平要求相符的HSK成绩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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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无犯罪记录 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落款时间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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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预录取通知书》(贵州民族大学出具的预录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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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作品 申请攻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者,可通过中政奖系统的“作品/其他支撑材料“上传个人作品类材料(如影像、绘画作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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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华法定监护文件 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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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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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请人需按照以上清单准备材料,申请时原文件的扫描件可被接受,但申请人必须在报到注册时提供原始文件,并在学习期间保留所有原始文件。若您的申请材料非中文或英文,需同时发送原始文件和官方译本。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六、注意事项
1、每位申请人只可获得一个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的资助;
2、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期限;
3、中国政府奖学金生不得同时享受中国各级政府和录取院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不含各类一次性奖励金) 的资助;一经发现,其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将予以取消,并须退还已领取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对于刻意隐瞒资助情况的,除取消资格外,三年内不允许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人:任婷
邮政编码:550025
邮箱:gzmuadmission@sina.com
传真:86-851-88923473
电话:86-851-88923473
官网:http://oic.gz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