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因公出国签证,包括:
1、代办韩国、法国、德国、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签证。
2、代办泰国驻昆明总领事馆签证。
3、代办英国、日本驻重庆总领事馆签证。
4、除上述领馆外,其他需代送外交部统一办理的签证。
5、除上述领馆外及需外交部统一办理的签证外,其他需代办的签证。
办理签证所需材料:
1、基本材料
(1)出国人员有效护照(须由出国人员本人签名,有效期应至少比回国日期多6个月);
(2)外方邀请函件(内容包括:单位信笺须有地址、电话、传真,被邀请人姓名,访问时间,日程安排,详细访问目的,谁承担费用,邀请人亲笔签名)。
(3)往访国家签证申请表格;
(4)出国人员照片。
2、附加材料:详见各国签证要求。
受理地址:贵阳市宅吉路1号
联系电话:0851-6611599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00-11:3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护照签名须知
1、必须由持照人本人在护照指定的签名处签名,不得由他人代替签名。
2、必须使用汉字签名,不要使用汉语拼音或外文签名。
3、签名时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不要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4、护照上的签名样式必须与签证申请表上的签名样式相一致。
领取护照、签证须知
1、领取护照时,应认真核对护照上的姓名汉字和拼音是否正确,照片及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是否相符。如申办《出境证明》的,应核对证明上持照人的姓名、护照号码与护照上的内容是否一致,前往国家是否正确,省外办的红印章是否清晰,有效期有无差错。
2、领取护照后,应交由持照人本人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
3、领取签证时,应认真核对外国驻华使、领馆在护照上的签证内容是否正确,主要包括:持照人的姓名拼音(签证采用扫描照片的,还应核对照片)、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签证的种类、次数、逗留的时间、有效期、签发日期等。
4、如发现差错,请速与省外事办出国管理处联系更正。以免因护照签证中的问题而导致在出境时受阻或在他国边境口岸被拒绝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