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假期因私出国(境)行前培训的再次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8日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出国(境)行前培训有关规定,国际处已于128日发布关于寒假因私出国(境)行前培训通知。再次提醒请各学院、各部门计划在寒假因私出国()人员履行相关手续:

1.干部经所在学院(部门)同意后,向组织部报批。党员出国半年及以上的,二级党委要研究保留组织关系,报组织部;

2.普通教职工经所在学院(部门)同意后,向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报批。

经组织部或教师工作部报批后,由所在学院(部门)提交人员名单(如附件),于2023122212:00前将盖章电子版及excel版发送到国际处邮箱。本人携相关报批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参加国际处组织的行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报、未参加行前培训人员,所产生的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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