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5日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门:

为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现启动2023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遴选工作(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01)。

有关项目介绍、时间安排、申报材料等详⻅选派办法(附件1)。

一、以部门/学院申报提交材料时间:2022年12月7日(周三)12:00前;

请申请部门/学院将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附学院对该项目的推荐意见)报学校新校区行政楼国际处126室:

1.项目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

2.项目信息汇总表(模板见附件3 );

3.协议中/外文扫描版;

4.学院对该项目的推荐意见由院长签字,加盖学院章。

二、个人渠道申报提交材料时间:2023年3月27日(周一)12:00前。

申请人需为从事国别区域问题的研究人员,且已拿到国外项目的申请函。具体要求请于2023年3月20日至3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v.cse.edu.en)线上填报时查看。申请人将线上填报时上传的材料打印为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附党组织审核意见)报学校新校区行政楼国际处124室。党组织审核意见即:学院党委需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察,申请人为党员的,由所在党支部考察其政治立场、思想素质、师德师风,给出明确意见,学院党委在支部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形成书面意见(需同时提供党委及支部意见);申请人为非党员的,由学院党委考察其政治立场、思想素质、师德师风,形成书面意见。以上书面意见需由党委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党委章。

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zmugjc@sina.com。

联系人:任婷,电话:0851-88923473新校区行政楼国际处126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