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2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推荐及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0日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门:

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即将启动2022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推荐及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各单位要坚持从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出发,着眼未来发展,根据“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的出国留学方针,积极选拔推荐优秀的青年学术骨干、青年教学骨干,充分利用该项目提升教师队伍的学术水平、教学水平和国际化程度。

二、选派类别和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及博士后: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三、资助内容及经费来源

1.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2.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学校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

四、选拔条件

1.候选人一般从学校各学科青年学术骨干、青年教学骨干或重点培养的中青年对象中选拔,优先选派依托教学、科研项目及课题的青年教师、双语青年教师,以及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重点支持与国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有开展的优势合作项目的教师。

2.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3.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4.年限要求:候选人来校工作满两年的教师方可申请该项目,曾获得过国家公派或单位公派人员回国后工作五年以上才能申请该项目。

5.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22

6.候选人积极联系国外合作院校,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四、选拔程序

1.申请人对照相关要求准备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1)《学院/部门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原件)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4)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中英文)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依托项目在研证明、科研成果清单(请按要求填写附件表格

申请人需主持校级及以上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且外方邀请信注明的在外研修专业方向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提交的在研证明为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学校科研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7)外方合作者简历

8)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详细材料要求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23

2.申请材料请于2022年9月2日中午12点交新校区行政楼124办公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及教师工作处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人,国际处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其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提交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3.党委会通过后,候选人于2022年9月10日-9月25日进行网上申请,具体请关注《202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19

五、其他事宜

1.请各学院、校属各单位通知到各位青年教师,如果有意通过此项目出国研修,请提前做好规划和相关准备。

2.各学院、校属各单位,在选拔中应保证派出质量,提前安排好候选人的教学科研工作。候选人被录取后应于资助期限内派出,逾期将取消资格。

3.被录取人员均作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等手续,派出后应自觉接受有关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

4.被录取人员派出前需与学校签订协议,留学回国后须在学校服务五年。在服务期内,不得调离、辞职或脱产攻读学位,否则按违约处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5.申报说明等其它事宜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查询。

联系电话:0851-88923473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