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发展,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受教育部委托,组织实施向海外教育机构公派教师项目。公派教师项目采取“中心”直接选派和资助国内机构选派的两种类型实施。
直接选派是指:根据教育部和“中心”与国外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公派教师项目,由“中心”直接遴选派出。资助选派是指:其他国内教育机构与国外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派出教师,申请由“中心”提供资助的项目,包括孔子学院中方合作院校选派教师赴孔子学院及孔子课堂(以下所述“孔子学院”均含“孔子课堂”)任教项目。2020学年度选派工作程序和安排如下:
一、 岗位需求
2020年度国家公派教师和孔子学院中方教师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也可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查询。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20年8月起,任期一般为2学年。
教师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填报岗位。
二、人员条件
1. 热爱国际中文教育,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
2. 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国内或国外)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包括在编教师和校聘合同制教师)和完成2年及以上国外汉语教学任务的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
3.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志愿者须获得硕士(含)以上学历。
4. 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志愿者须26岁(含)以上。身心健康。俄、法、德、西、阿拉伯等语种教师年龄可在58岁(含)以下。
5. 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6.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7. 持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申请人在报名时未持有证书的,在赴任前应获得证书。
8. 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三、申报工作程序
1.申报材料
请拟出国任教的教师个人(含中方合作院校推荐的骨干教师和非骨干教师)在网上填写申请表(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不予受理)。申请人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附件3)提交有关部门审核。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办结离任结算后方可在网上申请。
需教师所属学校提供推荐信。学校须如实对其师德师风、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加盖学校公章及签字后以密封的形式提交;志愿者申请时须提供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履职考评表、最后一任所在国外单位的推荐函和国内最后学历的院校论文导师或1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的推荐函。
2.单位审核
教师所属学校须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如教师系本校推荐派赴孔子学院的骨干教师或非骨干教师,请在审核意见栏中予以注明。学校审核后将申请材料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审核。
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或部属高校主管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学校推荐信可拆封审阅。同时,填写本地区(或本校)的《推荐教师名单汇总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和《推荐教师名单汇总表》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附相关推荐材料统一汇总后,于2020年7月31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推荐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发送“中心”师资处。无单位的志愿者申请者直接将申请材料寄至“中心”师资处。
3.选拔考试
“中心”将安排除孔子学院骨干教师外的所有公派出国教师推荐人选参加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具体选拔考试方式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录取工作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择优推荐外方复试。通过外方复试的人员由“中心”发录取派出和同意资助派出公函至教师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教委)或部属高校,同时抄送教师所在学校。
本通知由“中心”师资处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010-58595711/58595911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师资处 100088
附件:
1.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岗位需求表
2.2020年孔子学院(课堂)中方教师岗位需求表
3.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
链接详见https://mp.weixin.qq.com/s/jqYF-EJVLxSh8e4dnhlo8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