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1/2022年度与新加坡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7日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新加坡共和国教育部教育交流与合作备忘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面向中央国家机关和高校选派在职人员通过新加坡互换奖学金赴新加坡国立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一、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

新加坡国立大学:高级公共行政与管理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高级管理经济学、高级公共管理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硕士研究生:12个月

3.选派规模:10人

二、人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工作表现突出,有学成后回国回原单位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推选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申请南洋理工大学高级管理经济学、高级公共管理的人员需有两年以上的全职管理工作经验;申请新加坡国立大学高级公共行政与管理的人员需有五年以上政府部门或公共企事业单位全职管理工作经历。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5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

6.具有四年制正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新方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申请受理办法

被推荐人选应于2020年11月27至12月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将单位推荐公函及应提交的材料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时,有关高校负责本校人员的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受理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人员的申请(受理机构名称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项目名称请选择“新加坡互换奖学金”。

五、需提交材料

1.单位正式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一式一份);

2.对外联系材料(申请奖学金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

六、评审录取办法

中方组织遴选、审核并向新方统一推荐,新方最终确定奖学金获得者,中方根据新方最终落实情况进行录取。

七、派出

被录取人员将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于2021年派出,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暂定为3月,新加坡国立大学暂定为8月。未经批准放弃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工作中有任何情况和问题,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联系:

联 系 人:刘一 联系电话:010-66093939

传 真:010-66093939 电子信箱:ouyafei7@csc.edu.cn

新加坡互换奖学金对外联系材料清单

1.新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高级公共行政与管理硕士学位课程入学申请表(需粘贴护照相片)、学习目的表、组织部门/派出单位推荐函、工作简介表及学生准证申请表。

高级管理经济学硕士学位课程入学申请表(需粘贴护照相片)和派出单位/企业推荐函。

高级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课程入学申请表(需粘贴护照相片)和派出单位/企业推荐函。

2.中英文版本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大学成绩单复印件,英文版本须由毕业大学开具方有效;毕业大学须在复印件上盖章以证明是原件的复印件。

如毕业的大学已与其他大学合并,请向有关大学索取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有新旧大学的中英文名称。

3.有效期内的个人因私护照首页及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4.职称或其他专业证明文件(如无,可不附)。

请按1→4顺序装订成套,共需提交两套,且每套须另附二张近期白底护照相片(请在照片背面签名)及两张个人名片。

详情请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