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自主承办项目的通知

作者:吴屏翰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8日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门:

2025年是中国一东盟人文交流主题年,围绕推动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和人文交流的重点,2025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以下简称2025交流周)在项目实施上将开展模式创新,按照“开幕活动点题举办,全年活动遴选举办”的方式进行项目设计和申报,开幕期活动预计于2025年7月中下旬在贵州省贵阳市举办,全年期活动于2025年全年在各省(市、区)、港澳台地区和东盟国家冠名举办。今年鼓励东盟—中日韩(10+3)框架下的项目开展申报,具体申报方式及要求参见通知附件。

请各学院、部门认真组织积极申报,并将填写好的《2025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自主承办项目申报表》(学院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及项目具体方案等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于2025年3月11日前提交到南校区行政楼国际交流与合作处108室,电子版发送至gzmugjc@sina.com。组委会不接收学院、个人单独申报。


附件1:关于申报2025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自主承办项目的通知

附件2:2025交流周自主承办项目申报表和申报流程

 

联系人:吴屏翰 0851-88923470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