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境)行前须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9日阅读次数:

根据学校出国境行前培训有关规定(校党字(2019)119号文件),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为因公/因私出国(境)人员在行前统一开展行前培训。


1、干部经所在学院(部门)同意后,向组织部报批。党员出国半年及以上的,二级党委要研究保留组织关系,报组织部;


2、普通教职工经所在学院(部门)同意后,向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报批 。贵州民族大学教职工外出申请表(2023年修订).docx



经组织部或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报批后,由所在学院(部门)提交人员名单(如附件, 附件.因私出国(境)人员统计表.xlsx)将盖章电子版及excel版发送到国际处邮箱。本人携相关报批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参加国际处组织的行前培训。


未参加行前培训人员,所产生的后果自负。